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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的契約(網路文章)

在美國紐約哈德遜河畔,離美國18屆總統格蘭特陵墓不到100米處,有一座孩子的墳墓。在墓旁的一塊木牌上,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:

1797年7月15日,一個年僅5歲的孩子不幸墜崖身亡,孩子的父母悲痛欲絕,便在落崖處給孩子修建了一座墳墓。

後因家道衰落,這位父親不得不轉讓這片土地,他對新主人提出了一個特殊要求:把孩子墳墓作為土地的一部分永遠保留。

新主人同意了這個條件,並把它寫進了契約。100年過去後,這片土地輾轉賣了許多家,但孩子的墳墓仍然留在那裡。

1897年,這塊土地被選為總統格蘭特將軍的陵園,而孩子的墳墓依然被完整的保留了下來,成了格蘭特陵墓的鄰居。

又一個100年過去了,1997年7月,格蘭特將軍陵墓建成100周年時,當時的紐約市長來到這裡,在緬懷格蘭特將軍的同時,重新修整了孩子的墳墓,並親自撰寫了孩子墓地的故事,讓它世世代代流傳下去。

那份延續了200年的契約揭示了一個簡單的道理:承諾了,就一定要做到。

正是這種契約精神,孕育了西方人的誠信觀念。
他們認為,人與人之間與生俱來的天分和財富是不平等的,但是可以用道德和法律上的平等來取而代之,從而,讓在最初狀態不平等的個人,在社會規範和法律權利上擁有完全的平等。

可是,現在台灣更崇尚的是「聰明」而非誠信。
正是因為這種崇尚「聰明」的社會風氣,使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破壞,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彼此防範。城市樓房裡家家戶戶都有防盜門、防盜窗,遍地都是高高的圍牆,但我們生活得仍然不安全。

1935年的冬天,是美國經濟最蕭條的一段日子。這天,在紐約市一個窮人居住區內的法庭上,正在開庭審理著一個案子。

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個年近六旬的老太太。她衣衫破舊,滿面愁容。愁苦中更多的是羞愧的神情。她因偷盜麵包房裡的麵包被麵包房的老闆告上了法庭。

法官審問道:「被告,你確實偷了麵包房的麵包嗎?」

老太太低著頭,囁嚅地回答:「是的,法官大人,我確實偷了。」

法官又問:「你偷麵包的動機是什麼,是因為飢餓嗎?」
「是的。」老太太抬起頭,兩眼看著法官,說道:「我是飢餓,但我更需要麵包來餵養我那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,他們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。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。他們還是一些小孩子呀!」

聽了老太太的話,旁聽席上響起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。
法官敲了一下木槌,嚴肅地說道:「肅靜。下面宣布判決?」說著,法官把臉轉向老太太,「被告,我必須秉公辦事,執行法律。你有兩種選擇:處以10美元的罰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?」

老太太一臉痛苦和悔過的表情,她面對法官,為難地說:「法官大人,我犯了法,願意接受處罰。如果我有10美元,我就不會去偷麵包。我願意拘役10天,可我那三個小孫子誰來照顧呢?」

這時候,從旁聽席上站起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,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,說道:「請你接受10美元的判決。」說著,他轉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,掏出10美元,摘下帽子放進去,說:「各位,我是現任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,現在,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,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,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。」

法庭上,所有的人都驚訝了,都瞪大了眼睛望著市長拉瓜地亞。法庭上頓時靜得地上掉根針都聽得到。片刻,所有的旁聽者都默默起立,每個人都認真地拿出了50美分,放到市長的帽子里,連法官也不例外。

按理說,一個老婦人偷竊麵包被罰款,與外人何干?拉瓜地亞說得明白——為我們的冷漠付費。

他告訴我們,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的,人來到這世間,作為社會的動物,是訂有契約的:物質利益的來往,有法律的契約;行為生活的交往,有精神的契約。

人生在世,誰都有可能遭遇危難和困境,誰都有可能成為弱者,如果我們在別人危急的時候不援手,誰能擔保自己不會吞咽孤立無援的苦果?
人心只有向善,才能被陽光照耀,所以善的契約才在世界普遍存在。懂得珍惜這種契約的人是高貴的。懂得為冷漠付費的人是明智的。當今的社會太冷漠,我們會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價。

善,並不僅僅是一種與冷漠、奸詐、殘忍、自私自利相對的一種品質,還是一種精神的契約。

-好文分享自Line

新加坡不一樣的教育方式~

在新加坡的一所小學裡,老師在地上撿起了一位學生丟在地上的草紙。

發現上面是這個學生的亂寫亂畫,和一串她根本看不懂的公式:

1+1=1

2+1=1

3+4=1

5+7=1

6+18=1

這根本不符合數學邏輯的計算公式引起了老師的好奇。

老師就把這個交給了校長。

校長看過之後很重視,並和老師商量,如何鼓勵這個孩子,並搞懂這個公式的意思。

他們把這個學生叫來,說:「你特別棒,看到你畫了這麼好的畫,怎麼輕易就把它丟掉了?你應該每次畫的,都交給老師,老師幫你把你的作品收藏起來。看看你將來到底能畫出多少漂亮的作品。」

於是這個學生就特別地高興。

校長又問他:「另外我們在你的草紙上看到你寫的計算公式,哎呀這個難住我們了。這道題對我們來說太難了。我們都無法知道這個數字的意義。你能不能幫我們揭開謎底?特別感謝你,你能把你的答案和我們分享一下嗎?」

於是這個孩子就非常爽快,開心地公佈了答案。

1里+1里=1公里

2個月+1個月=1個季度

3天+4天=1周

5個月+7個月=1年

6小時+18小時=1天。

老師和校長為這位學生由衷地響起了掌聲。

老師和校長沒有輕易的去否定一個孩子,從而沒有抹殺孩子不為人知的正確。

現在看來,在孩子的成長世界裡,潛藏著很多我們成人無法讀懂的正確,那超乎尋常的潛能被所謂的稚氣和天真掩藏著,等待著我們去為他們開啟和挖掘,那便是一個孩子與眾不同的未來。

在智慧和知識的海洋裡,和孩子比起來,我們也尚存太多的無知,不要因為我們的無知抹殺未來的天才。

我們始終要記住一點:

對於一個人的一生來說,我們只能把自己看做是生命成長的啟蒙者和引領成長的使者。

在未知的世界,我們的知識和能力都是有限的,我們只是幫他們開啟了大門,我們永遠無法知道我們的孩子未來是否會超過我們。

我們不能用我們有限的能力去限制孩子,那是對孩子的抹殺,教育的目的是引領和開啟,而絕非限制和關閉,教育是不斷地承認我們的不足,而非對學生進行一味地否定。

不要用我們有限的知識,去限制孩子的思維發展。

《無明火》

唐朝時,有一位宰相名叫裴休,性善好佛。
有一天到山中遊玩,在佛寺無意中見佛殿壁上有「無明火」三字,不解其意,於是前往寺內,請教住持黃檗禪師。

禪師很不客氣地說:「真差勁!堂堂是大唐的宰相爺,學問蓋天下,怎麼連這樣簡單的『無明火』三個字都不懂呢?」

裴休一聽之下,火冒三丈,面紅耳赤,大聲地說:「你真是豈有此理!我是大唐的宰相,又不是印度宰相,怎麼懂得印度的經典呢?」

禪師接著說:「無明火從此生矣!」

裴休聽了,智慧頓開,剎時心平氣和地說:「噢!原來如此。」

禪師又說:「無明火從此消矣!」

真是:『直指人心,見性成佛』。

可見佛法之精博奧妙,在這一問一答之中展露無遺,裴休深受感動之餘,對佛法更勤於研習,後來便成為黃檗禪師
的在家弟子中最出眾之一位...

 

【啟示】

人生在世,做任何一件事,往往為了一時感情的衝動,而壓制不了這心頭上之火時,平常再好的恩愛夫妻,再親的親子關係,可以因此而離開;再好的朋友也可以因此而反目;再大的功德也能因此而毀於一旦,相信這是誰也都無法想像的,故詩云:「一念瞋心起,百萬障門開,瞋是心中火,能燒功德林」。